在弹幕视频网站(B)或者社交媒体网站(X),创作者会上传视频或发送含视频的推文。
描改作品作为二创的一种,可以先给点实例,乐曲mv是描改类二创相当多的。
(类比)其实放在三次元就是模仿表演了,和跳鸡舞、华强买瓜具有相似性,虽然ai生成视频用来举例确实不严谨。
当然也可以看出某些差异来。虽然或许有人模仿坤舞发视频,但是很明显的,走其他路线多,坤舞是作为符号出现在视频里。描改不改动作却能成为一大二创种类,这可能和mv的特殊性有关。
因此模仿表演的适合举例应该是其他的,确实会有一些人去做名分镜的场景摄影作品,角色扮演者的活动应该能作为合适类比。
(解析)描改作品的创作方式自然就是描改,工作就是找个原视频和目标人物去换了。从部分描改实例中可以看出,该类作品创作的目的与目标人物相关,利用了原视频的布局、动态还有其他的视觉设计。
发布描改作品的目的可能是推广和引流。在选择目标方面了解不多所以不再深入搭建。不过还是再添加一个只是想要创作的目的上去,以展现粉丝力量为主。
某个创作获得了流量的认可,或者获得了粉丝的认可,描改二创可以广泛的涌现。按理讲很难找到最早发布描改是什么人,毕竟插画干这种活和抄袭一样。可能来自“既然乐曲翻唱那么封面也可以换人拍”这样的说法吧,也和模仿能搭边。
(还是类比)描改二创的逻辑可以是这样的:描改是二创,二创目的是流量(或者推广还是别的啥),某人的二创出圈,证明其中含有成功的要素,那么其他创作者可以提取其中某些标志性元素用于本人作品的引流大计;或者看到某个创作有成功的要素但是不够全,也一样拿来利用(表情包方面表现很明显,因为传播力度明显不如社媒视频)。仅更换人物之类的要素就是描改的用意了。
所谓目的当然可以变,比如单纯因为换个vsinger就重画一遍保持一致也是可以的。
(结束的推理)所以描改是这样的二创,它改变的是原作品画面的内容而非画面的结构,保持视觉感受一致,但是通过要素组成改变而能够获取流量。它获取的是剩余流量,但是剩余是相对于原创作而言,即剩余流量并不代表更少的流量。只是其利用的要素本身潜力越小,组合后的作品流量越不可能大。因此也可以认为那些能设计出高潜力要素的作者,其搭配也会慎重的选择,因此描改难以超越原作。
(扩展)音mad保持画面与音乐的关联,因此原作品当然是音乐。其自由程度相比描改大得多,因为视觉要素需要完全由自己设计。这应当不符合“通过改变要素组成”。它的逻辑由于知道的实例实在很少所以不能理清,只能由经验知道,成功的mad可以是依附名曲的有潜力的小故事,其本质和成功的mv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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